在很多家庭里面,因为父母年纪大了或者不熟悉银行业务,会把存折、银行卡还有密码交给某一个子女保管,平常取钱、缴费这类的都让该子女帮忙办理,不少人觉得「谁拿着存折,钱就是谁的」,甚至父母去世后还拿这个来主张存款归自己个人拥有,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仅仅把存折交出去并不算是赠与,相关的资金还是算作遗产,需要根据法律让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分割,弄清楚这个界限,是避免亲情纠纷很关键的前提。父母把存折交给子女,通常是因为方便或者信任,让子女帮忙办理银行的事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子女只是得到操作的权限,不是财产的所有权,存折本身是银行债权的凭证,它背后代表的是父母对银行的金钱请求权,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得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平常的代管行为明显不具备那个条件,所以,就算子女长时间拿着存折还知道密码,也不能就觉得存款是自己的。
二、赠与得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要是父母真有赠与的想法,得用清楚、能验证的办法来表达,光口头说一句你拿着用,要是没什么证据,那就很难被认定成有效赠与,法律更认可书面形式,比如手写一份说明,写上「我自己愿意把某某银行账户里的全部存款赠与子女某某,算他个人的财产」,而且父母得亲自签字还得写上日期,重点是,赠与的意思得具体、明确,还得能和别的日常委托行为区分开,光长期拿着存折或者掌握密码,并不能就觉得有赠与的意思,特别是涉及大笔钱的时候,法院对这种说法挺慎重的。
三、在代管期间,资金的使用要限制在父母利益范围之内
子女在代管父母账户的时候支取资金,得保证用途完全是为了父母自己的生活和医疗需求,像日常生活开销、买药、住院费用、护理服务这类合理的支出,都算正当,可要是把钱转到自己账户用来买房、投资、还个人欠债,或者弄不清楚用途的大额取现,那就有可能被认定成超出代理权限,这时候,别的继承人有权利主张那部分钱还属于遗产范围,还能要求把钱拿回来,为了避免有争议,建议保存好所有支出的凭证,比如说发票、收据或者转账记录之类的,并且要在备注里写上代父亲支付药费这类具体用途来证明资金流向正当。
四、继承开始后存款纳入遗产分配
父母要是已经去世,他们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不管有没有被取出来用,只要没用来做他们自己必要的花销,都得按照法律规定算成遗产范围,要是没有有效的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就算有子女长时间照顾父母,也不能自己就拿到存款的所有权,尽孝的行为能在分遗产的时候当作多拿一点的考虑因素,但前提是存款还属于遗产那部分,要是有人藏起来、转移或者侵吞存款,其他继承人能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定那个继承人少拿或者不拿他该得那份,所以,代管并不是占有,更不是继承。
五、防范争议最关键就是事先弄清楚
在父母意识清晰的时候,最有效的风险防范办法就是把财产安排清楚界定好。要是只是委托代管,那么就可以通过家庭内部签个简单的说明,把代管的事项以及权限列出来,要是确实是赠与,那就一定要弄成书面文件,把财产归属明确。与此同时,不要把父母的存款和自己个人账户弄混,大额操作要保留完整记录。这些做法不是不信任,而是用理性的办法守护亲情,保证父母的心意不被误解,手足之情不会因为模糊的权利边界受影响。
这篇文章里所提到内容主要以以下政策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