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还想靠放弃继承逃避?!”
山东济南,徐女士欠朋友李某30万元,法院早已判决她偿还,但她始终称“没钱”不履行。
十多年后,徐女士的父母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李某以为终于有望拿回欠款,没想到徐女士直接放弃继承,试图继续逃避债务!
李某怒而起诉,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故事要从徐女士的一笔欠款说起。
十多年前,徐女士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李某借了30万元。
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徐女士始终拿不出钱,李某无奈之下将她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
“徐女士需在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30万元及利息。”
然而,李某高兴得太早了。
判决是赢了,但钱却拿不回来!
法院一查,徐女士名下银行账户空空如也,房产等财产也是一无所有,根本无力偿还!
就这样,李某盼了10多年,钱还是没着落。
原本,李某已经彻底死心,可10多年后,他突然发现了一个转机!
徐女士的父母先后去世,并留下了一套价值不菲的房产!
这可是李某的救命稻草!
按照法律,徐女士作为唯一的直系亲属,有权继承房产,也应该优先偿还债务!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徐女士竟然选择放弃继承权!
“你这不是存心赖账吗?!”
李某一听,怒火中烧!
他认为,徐女士是故意放弃继承,就是为了不还债!
于是,他当即把徐女士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徐女士坚持认为: “继承遗产是我的自由,我有权选择放弃,没人能强迫我!”
可李某却坚决不同意: “你明明有偿还能力,却利用法律漏洞恶意逃避债务,这明显属于‘逃债式放弃继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根据《民典法》的规定: “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或者接受继承,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接受继承,且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六个月内作出书面声明。”
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继承权本身是继承人的自由选择权,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放弃继承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徐女士对李某的债务已被法院判决确认,她有偿还义务。在她有能力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后,放弃继承的行为直接导致无法履行还款责任,具有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
放弃继承权是个人自由,但用来逃避债务,那就是违法了!
徐女士欠债不还,10多年后明明有房可继承,却选择放弃,这一操作显然是“耍赖”。
法院认定她恶意规避责任,直接判刑8个月,给了她当头一棒。
别把法律当儿戏,欠债还钱是最基本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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